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 信息来源:
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1-09-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同位素医药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六经路以东,天津市浩运钢管有限公司以北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2-24992949
E-mail: liuguangyu@circ.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2-58356981
E-mail:3988780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