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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分子靶向诊疗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2 信息来源:

一、说明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承担了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分子靶向诊疗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分子靶向诊疗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重大变动;

2)建设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内容:

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开展分子靶向诊疗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建设同位素药品生产厂房(一)、同位素药品生产厂房(二)、质检中心、容器清理车间、综合科技楼、仓储中心、动力车间、试剂库、槽式排放池等配套建筑,主要包括钼锝发生器、P-32Sm-153Lu-177I-125I-131Pd-103放射性药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活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居民或单位人员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发表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或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3520701078

E-mailxuequanyi@circ.com.cn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10-69359909

E-mailhuangjuanok@126.com

邮编:102413

附件1-《分子靶向诊疗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重大变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